
沈良:你们干什么?
孩童一:狼女的朋友也是狼人,他们常常欺负我们。
孩童二:打死你。
沈良:你们再顽皮我抓你们回衙门。
包拯:(踏什么沙无什么痕,哪有这种轻功)弹弓?
沈良:你干什么?你怎么啦?
包拯:难道是用弹弓弹过去的?
沈良:弹弓?哪有那么大的弹弓啊!
包拯:走。
沈良:你爬那么高干什么,你当心点呀。
包拯:我知道了。
沈良:你知道什么了?干吗,你找什么?
包拯:找到了,我找到女鬼了。
公孙策:现在又不是七月三十,放河灯不是早了点吗,你一个人半夜三更的在这干什么,我们还以为你被鬼迷住了呢?
包拯:沈大哥,这河灯可以漂到什么地方去?
沈良:百鬼竹林。
包拯:百鬼竹林?你跑不了了。
凌楚楚:放开我。
包拯:我抓住你了,我知道啦,小艾是用河灯给你送食物的,你是小乞丐。
府尹:包拯,到底怎么回事,快快说来?
包拯:回大人的话,小艾昏迷了两天,醒来的时候,不单没有喊饿还说困倦,我就知道她在撒谎,原来她就是在为救过她的那个人掩饰,就是那个女鬼。
七皇子:你说她就是那女鬼?
包拯:大人,她叫凌楚楚,就是那个女鬼。
府尹:什么,凌楚楚是女鬼?听衙差说,那个女鬼会飘来飘去,升起来的。
七皇子:那么皇兄房中慢慢升起的鬼影,又是怎么弄出来的呢?
包拯:同一道理,她也是利用竹子的韧力,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了来仪阁。
凌楚楚:口说无凭,证据呢?
包拯:如果你不服呢,就拿你身上这根细钢索,到来仪阁外竹树上去对照一下痕迹,就一清二楚了。
凌楚楚:对,没错,是我潜入了来仪阁,我实在看不惯那个什么太子的行为,太过卑鄙,小艾常常拿食物来拜女鬼,当然了就是拿给我吃,所以当她被人劫走时,我便跟踪到来仪阁,伺机把她救走,因为小艾害怕被人追究,于是我才想出方法,教她说出被女鬼所救,然后又将她放在沙丘之处,让那个已经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家伙信已为真,以为小艾真的是有女鬼保佑,所以小艾才得以脱身。
朴将军:那你为什么要杀害我们的太子?
凌楚楚:我没有杀你们的太子,我只是去救人。
包拯:朴将军,案件尚未审结,你怎可滥用私刑。
朴将军:我是为太子报仇,你管不着。
下属:朴将军,别胡来,听七皇子说话。
七皇子:公孙大人,既然已擒得真凶,为什么还不宣判。
小艾:大人,楚楚并非凶手,当晚楚楚救了民女之后,就一起回了百鬼竹林,要再回来仪阁轻功再好,至少也要半个时辰,楚楚她根本就没有时间再回来杀害太子。
包拯:没错,虽然我们有证据证明楚楚偷入来仪阁救人,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她杀人,人命关天,就此判案不太草率了吗?
公孙策:存天理,灭人欲,如果草菅人命,天理何在呀。
八贤王:殿下,今天太晚了,干脆把这两个小娘子,押回去再审问。
府尹:对对对对,再判改天。
七皇子:好,看你能拖多久,走。